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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是六月十三号发生的,当时去医院没有拍出来问题,下午自己去另外一家医院拍出是手指末端轻微骨裂,一周后又去不同医院拍片报告还是骨折,像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定上级别吗?伤残鉴定是看第一次的资料,会不会有影响

交通事故
2019-02-02 06:16: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构成十级的。资料都提供给鉴定部门。
  •   1、相关费用:骨折到底属不属于伤残这个的需要做伤残鉴定才可以,根据伤残等级鉴定为准。如果出现骨折的现象首先要考虑是肇事者的全部责任,所以会由肇事者进行支付伤残鉴定和治疗的相关费用。有的有保险公司的会给赔付一半,剩下的由肇事者自己出。在进行了鉴定后就可申请残疾证明了。
      2、鉴定注意事项:骨折一般恢复几个月就会好的,不会影响以后的生活,所以骨折一般不会太严重,它恢复好之后还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好好的休息就可以恢复的很好,只是在平时的护理一定要多注意。至于骨折算几级伤残还是需要经过专业部门鉴定才知道

      
  •   参考:《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工伤八级】标准:  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工伤九级】标准: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标准: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十级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或者是否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与是否住院无关,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原因和伤残程度确定。左手拇指骨折,会影响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并伤情稳定之后,即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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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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