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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户口迁至婆家,在未迁至户口前有自己的土地,这次确权还有我的土地吗。有的话没经过我同意可以确权给自己的哥哥吗?

房产纠纷
2019-01-22 02:43: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户口迁至婆家,在未迁至户口前有自己的土地,这次确权还有你的土地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 其实迁户口不是强制性的。

    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如果因为户口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比如异地夫妻到一方的城市去工作,户口如果在外地是无法正式工作的,再比如子女的上学和教育问题,还是建议女方迁户口的。

    结了婚之后,两个人就是一家人,不仅仅是生活在一起的家人,在法律上也是一家人。只要符合本地入户的要求,都是可以申请迁移户口的。
  •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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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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