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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未遂,本人在对方砍被害人头部时用胳膊挡了,加上路人赶到及时制止了犯罪人准备继续实施犯罪的行为。目前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派出所以以故意伤害定为治安行政案件。请问我可不可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法院大概会如何判。我们之前无仇,只是当晚因孩子吃冰争执了几句。后来我便在别人的劝说下离开。离开途中被对方赶到伤害。

刑事案件
2019-02-05 01:33: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不是故意杀人动机,只有轻微伤,都不构成故意杀人要件。
    追问:您说不是故意杀人动力?但是当时她就是要杀了我啊。我坐着,她站着,刀直接朝我头砍过来了。我是出于本能自我保护用手臂挡了,如果不挡就没有我了。我很胖,手臂粗壮,所以没一刀看成骨折。而且,也不是她主动放弃继续做案的,是被赶来的群众拉开的。
  •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量刑上也有所区别。《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故意杀人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也可以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主要是看犯罪的情节。
  • 不构成犯罪,民事赔偿可协调,也可起诉。
    追问:派出所以治安案件调解了,还能起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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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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