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麻烦您了!我有件事情咨询一下,前段时间我的儿子(17岁)住在宾馆和几个朋友聊天,因为声音过大,被路上行人拿出随身携带刀具冲进宾馆用刀刺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时伤人者3人目前公安机关说是治安案件,我就是想咨询这应该团伙作案、也属于寻衅滋事吗?

交通事故
2019-02-28 15:22: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我认为应该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应当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造成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并赔偿损失。可以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看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果是故意刺伤人的话,则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若是轻伤,刑事立案后是公诉案件,即使报案人不想追究,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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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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