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出售一套房屋,涉及房屋属性纠纷,在会谈时中介始终无法确定房屋属性,而我们在未完全确认房屋属性的情况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且在合同中备注了“我方承诺本套住房为售后公房”,由于房屋实际属性同我们在合同中承诺的不一致,导致这套房屋会多出来近20万的税费,现在中介把责任都推给我们,说我们白纸黑字都签了,但我们认为中介没有尽到其审核房屋属性的义务,如果买家最后起诉我们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当初谈及房屋属性时,我方只能确认房屋是单位福利分房,中介抛出了售后公房的概念,且在我方已出示房本的情况下仍未能确认其属性,让我们形成了房屋不是我们花钱买来的就等同于售后公房的错误认识。所以在之后的合同签署等过程中,始终抱有这种错误的观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