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丈夫做生欠债,现在又已离婚,房契名下是我的名字,又是唯一房,如果有人起诉,法院会封我的房屋吗?

民事相关
2019-02-03 19:3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荣幸为您服务!这种情况法院不会对您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因为债务并非你的个人债务,最高院是有相应司法解释的,不用担心。如果觉得我的答复对您有帮助,请给我好评,谢谢。
    追问:丈夫做生意,借银行钱暂时没办法还,已被起诉到法院,现在又已离婚,房契名下是我的名字,又是唯一房,作为担保人的我,法院会封我的房屋吗?
    解答:您好!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您是担保人,债权人是可以起诉你的,这个就跟您离不离婚没有关系了,作为担保人您承担的是您个人债务,执行您个人财产也在情理之中,而且现在法院是可以执行唯一房产的,所以查封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这里毕竟是咨询,具体情况,比如承担债务的多少、如何承担,还是要以个案的证据为准。建议您携带证据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追问:能将房屋过户给儿子吗,如过户给儿子成功后,法院会查封儿子的这套房屋吗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