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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第三者名下。事后,已婚男出资者要求收回房子。(听朋友说是可以收回的)怎么样做可以永远属于自己呢?

婚姻家庭
2019-04-08 22:2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去法院起诉
  •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到期后居民也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而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使用权也就成了问题,这时居民必须续交土地使用费,从而延长土地的使用时间,这样房屋就可以继续使用下去。房屋产权是指:(1)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利、使用权利、收益权利和处分权利。它是一种绝对权,即所有权在行使时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协助,而债权人则需要债务人的存在;(2)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置产权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产权所有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许可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产权。
  • 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 你好,建议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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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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