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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的,夫妻感情破裂,现在在闹离婚,婚后生有一个男孩,20个月,婚后,男人没怎么上班,我自己一直在上班,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男人家里共有三套房子,2套父母的名字,一套新房,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男的已经上班3个多月了,在厂里,估计一个月3000多一点吧。我们离婚,他不要孩子,我能为我的孩子争取什么啊?抚养费能要多少啊?结婚后都是和他父母一起住的,家里的开销,小孩的开销都是她父母出的,他之前没上班,所以没钱,我就想知道他这种情况的,离婚后,他不要孩子,我能为孩子争取到什么,能不能多争取些抚养费?

民事相关
2019-02-20 04:53: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孩子抚养费,协商不成就起诉,一般是收入的20%-30%左右,新房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现实中,大部分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所以一般的一审离婚案件,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
      要等6个月第二次起诉才会判离。
      财产的分割和分配,也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只有法院起诉解决。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般情况下,2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更大。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可对妇女和无过错方适当照顾。 4、婚姻案专业性、技巧性很强,如果离婚,宜请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律师帮助下收集证据。若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知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法院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 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是其工资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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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