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合同到期后将不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将终止合同。请问该如何赔偿?公司能拒绝吗?
2003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已经15年工龄了,期间在一个集团公司下不同的子公司调动过岗位连续工作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这次合同到期后,下属子公司要求我调动到另外一个子公司工作,本人不想去另外一家子公司,如果我不去,公司将合同到期后将不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将终止合同。请问该如何赔偿?如果在合同到期之前我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公司能拒绝吗?我15年工龄了!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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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终止合同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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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义务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自己不去,是没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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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满足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你的合同就不存在到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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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