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外省,那孩子的学籍还在原来的地方,如果在回原来学校读书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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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办理退学:回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只需要办理转学籍手续就可以了,是不需要办理退学的(否则会记入当事人的学籍档案):
1、该项应由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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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主要包括户口迁出和户口迁入两种,但是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户籍迁移条件才可以办理。具体可以到迁出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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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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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