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个月我老婆被中介带着去滁州南谯区看房子:没经住忽悠!交了定金:最后种种原因决定不买了:售楼人员说这个订能退:这个定不退!态度蛮横:唉:中国的法律还能完善点吗吗!老百姓哪懂这个:而且电商费很高:合法吗:售楼处要把合同原件送过去:不然发律师函:交违约金!好郁闷啊:半年白干了:
-
您好,在商品房销售中,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因该问题涉及金额较大、对专业性要求较强,建议请律师处理,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具体根据合同约定,属于解约定金的,因一方解除合同,定金是不退换的,这属于商业风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