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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广西的 我女朋友是湖南的 但他们要我把我户口迁过去 我不同意 如果我们都没迁户口那孩子怎么办上户口上学的

婚姻家庭
2018-10-14 07:36: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咨询户籍部门。。
  • 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身份证明 (3)《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2、对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可凭(1)本人申请(说明理由);(2)乡(镇)、街道出具的婴儿出生情况证明;(3)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4)责任区民警的调查核实报告;(5)父母身份证明;(6)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户口办理程序:(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 结婚之后有几种情况不迁户口是没关系的。如:
    1.如果女方没有兄弟的话,可以不迁,还可以把男方迁进来.
    2.如果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是居民户口的,也可以不迁的.
    3.你们村同意你不迁的,别人也管不着. 一般情况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一定要迁户口,这是夫妻双方自己的权利。
  • 您好,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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