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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要强制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理吗?不交会有严重后果吗

合同纠纷
2019-03-18 23:23: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劳动局投诉处理的。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   医疗保险费应交多少钱,  医疗保险金一般分为:住院医疗、意外医疗。即因疾病住院赔付保险金或因意外伤害住院赔付保险金。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下月1日起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医疗待遇、规定的其他医疗待遇以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自付。参保人为保健对象的,其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的解决渠道,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个人账户部分除外,可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另外,因自付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造成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可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基本医疗费用补助。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横向”社会共济保障和“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容易为广大职工接受。这种医疗保险模式,符合中国国情,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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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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