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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骑电动车撞死一位85岁老人,车主负主要责任,请问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3-03 03:18: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 发生车祸造成第三人受害的,不区分责任先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122000元)。超过责任范围不足的部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大小进行赔偿。驾驶员如果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正常行驶撞死两位行人,驾驶员可能需要负的责任如下:
      一、事故责任
      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交警会根据事故形成的原因和各方过错判定事故责任。
      二、行政处罚责任
      1、如果在驾驶人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吊销驾驶证处罚;
      2、如果负同等责任,B以上驾照降级,并且终身不能再申请B以上驾照;
      3、如果负次要以下责任,可不处罚。
      三、刑事责任
      1、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致两人死亡属于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赔偿责任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驾驶人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行人损失,驾驶人有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驾驶人无责任的,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不足部分根据责任划分由双方分担。
      五、赔偿金额
      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年龄、所在地、被抚养人数等情况计算,也可以双方协商。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对方私自破坏现场,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既然通过公安机关处理,相信公安关机就是了。
    四、经公安机关处理后,你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赔偿的,不过首先也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保险公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手续给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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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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