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电动车外地牌照可以在上海骑吗

交通事故
2019-11-21 21:56: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牌照,车目前一些地方高级法院的有关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指导性文件、文章中也以出借人(车主)存在过错作为其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租赁车辆,承租人自己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承租人雇佣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以承租人为被告。”第十二条“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照前条规定确认被告。”第十三条“出租或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出租人或出借人有过错,应将出租人与承租人或出借人与借用人列为共同被告。”
  • 一般情况下,车辆出借后,车主已经不能实际控制车辆,车辆的承租人或借用人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同时也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所以应当由借用者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运输工具,其运行必然给周围环境带来危险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或驾驶工作本身特点应让车主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如果车主在出借机动车时有过错,即在出借机动车时应该注意到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些因素,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或虽然注意到但轻信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车辆没有行车证;车辆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借用人没有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借用人在借用车辆时的精神健康状况不适合驾驶车辆(比如借用人借用车辆时处于醉酒状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牌换了行驶证就无效了,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车辆,保险公司拒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