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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320元能判刑么

刑事案件
2019-05-08 11:1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入户盗窃无论金额是多少都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1)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第68条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第164条第3款);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第383条第1 款第3项);
      (4)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390条第2款);
      (5)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第392条第2款)。
  •   孕妇盗窃,盗窃数额低于一千元,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因是孕妇犯罪,法院在判刑时应适用缓刑。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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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