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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7月1日我被逼无奈(与领导发生口角)向公司提交辞职时无法要回自己的个人档案,公司拒绝我拿走档案的原因是:2004年7月我参加公司组织的赴韩国培训一个月,回国后签订了3年的工作合同,合同大致内容是:必须在公司工作3年,否则不能拿走自己的档案,如有违约,则交纳违约金。由于只在公司任职了一年,说我属于违约,拒绝让我拿走档案,要想拿走档案的话必须交纳一万二千元的违约金。

证券投资
2006-08-17 19: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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