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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刚刚开车的,我对很多东西都不懂,我开车的时候,明明记得自己没有闯红灯,但是后来,还是被扣了六分,我觉得这扣分扣的太严重了吧,一下子扣了一半呢,再闯一次岂不是一分都没有?谁可以说下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的方式是怎样的吗?

交通事故
2018-08-30 11:23: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四十五条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 把你科目一的书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 慢慢学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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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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