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天合同内容没具体的查法律中的合同法一一对照,看似合同很合法规整就签约啦,第二天前往单位准备上岗,现(已到达单位,正在办各种上岗前的手续,还没有上岗)单位前一批的老员工说,周六要加班并且要职一天左右的夜班(24小时),回想起合同的内容好像没有加班补助及相关夜班等的工资补贴!所以想恳请律师您帮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以便决答心中之疑惑∶
1.这种情况的合同是否合法?
2.假如此合同不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由劳动方(员工)单方面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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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协商不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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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协商不了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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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及时申请仲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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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