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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面有一个同事,之前他和我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他说要买我的那个二手的摩托车,现在也不贵,就3000块钱,但是我就一直给他留着,可是现在他却不要了,我打算让他承担违约责任,我想了解一下2018年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呢?请问一下有人知道吗?

合同纠纷
2018-08-30 08:52: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强制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四、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五、担保责任。依照《担保法》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主张对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
  • 你好,2018年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如下几种:继续履行,就是让他继续付钱买你的摩托车;赔偿损失,包括直接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果有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让他支付违约金;或者是其他补救措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有约定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按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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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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