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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开店,房租没有到期,他家房子贷款的,现在还不上贷款银行要收回,请问这个和我有啥关系吗

房产纠纷
2019-03-29 15:42: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按揭贷款买房相当于买了房子后又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给向银行贷款,即设定了抵押权。如果房东还不上贷款银行要对房屋实现抵押权的话,那么你只可以要求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了。
  •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房屋租赁后,租赁人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但如果出租人并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出租的权利,那么承租人的有权占有只针对出租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无权享受占有房屋的权利。
  • 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按揭贷款买房相当于买了房子后又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给向银行贷款,即设定了抵押权。如果房东还不上贷款银行要对房屋实现抵押权的话,那么你只可以要求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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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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