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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在某某金融公司申请了一贷款,他们公司说要在放款钱必须要在银行卡里存上钱。

证券投资
2019-05-27 07:0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要相信,应该是诈骗,正规的银行从无此种要求。
  • 一般通过网上进行贷款的流程:
    1、寻求一方可靠的贷款网站。目前做贷款的网站分类繁多,而选择一家可靠的网站可加快办贷款流程的同时,很大程度的避免上当受骗,建议选择国内较大的贷款中介网站;
    2、进入网站以后,按照自己的需求,定向选择贷款种类,通过网络提供贷款需求;
    3、网站审核个人信息,并将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分类后,寻找匹配的贷款提供方,再由贷款提供方的业务人员与贷款需求者直接取得联系;
    4、借款人到放贷机构处,借贷双方当面协商借贷相关事宜,如贷款要求、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
    5、签署借贷合同,正规的借贷,一定要签署相关合法的借贷合同以给彼此日后一个保证;
    6、放贷。借贷合同签署完后,再将后续事情处理完毕即可完成放贷,日后借款人记得还贷即可。
  •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
    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
    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
    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 1、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用一定的金钱的证明,是合同的一种,即借款合同,一般的借条内容记载简易,并不像真正的合同那么规范和完善,但内容简易并不能否定其合同的性质。
    2、合同是证明双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合同上记载的主体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3、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在发生纠纷时,只能向合同上载明的向对方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
    4、与谁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就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书面授权的人签订合同,如系借款,则应当由借款人本人出具借条。
    5、如果由其他人代为出具借条,而无借款人本人的书面认可,则在发生纠纷时,或者在借款人不还钱时,很难依据借条向其主张债权。
    结论:不能由其家人代写,除非其本人在借条上签字认可或另外出具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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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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