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为甲方,对方为乙方。乙欠甲方本息23.3万元,(至2017年12月末)签约:房子顶甲方债务,由甲方付楼的第四期首付款,2.5188万,并付每月银行房贷:1832.44元。 甲方现在已经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果乙方不履行约定或违约。甲方已经把自己的楼房便卖,给乙方还债,并且甲方自已租房住,已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咋办?是否,要求违约金赔付?是否要求乙方继续付甲方利息?还有另外别的赔付吗?

合同纠纷
2018-08-29 23:0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可以向甲方主张承担相应责任,物权以公示登记为要件,不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没有所有权,现可主张相应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