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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原告诬告陷害我民事诉讼,开庭两次了,原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要和我调解,我拒绝了。法院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如果原告策诉了,法院通知我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9-02-24 17:5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审的话,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嗯,原告撤诉应当通知被告。
  •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结案,但是对于案件的整体审理时间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  受理举报→初查后写出初查报告→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根据情况决定开庭日期,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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