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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做生意的地方,这几年招到一个恶人的几次谩骂,侮辱,恐吓,威胁,殴打。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4-23 07:17: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
    追问:已报警,当时我妻子昏迷,喘不过气,心里很难受。在县医院治疗不到24小时,大夫就建议到**精神病院。这种情况我怎么办?第一派出所拘留人吗?第二怎么申请经济赔偿
    解答:遵医嘱办理,治疗结束后,申请派出所进行伤情鉴定;至于赔偿问题,应当根据实际的花费和损失确定。可致电详询。
  • 可以选择报警。  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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