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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3月16日因结婚将户口迁入婆家的,我和婆家一个镇,迁入户口后,婆家村委会给补了我该有的土地,娘家那边的地始终没有收回,因为我娘家村里30年土地不变,所有出嫁闺女都没收回,现在婆家这边要分一笔征地补偿款,,我的补的地已被征去,村里以我娘家有地为由拒绝给我征地款,律师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3-23 08:54: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是09年3月16日因结婚将户口迁入婆家的,我和婆家一个镇,迁入户口后,婆家村委会给补了我该有的土地,娘家那边的地始终没有收回,因为我娘家村里30年土地不变,所有出嫁闺女都没收回,现在婆家这边要分一笔征地补偿款,,我的补的地已被征去,村里以我娘家有地为由拒绝给我征地款,村委会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农村房屋买卖,如果你非本村的村民,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在目前国家的法律政策中是不予承认的。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产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效果,因此你也无权要求以后的拆迁补偿。所以建议你谨慎购买以上房屋,否则你以后就仅仅只是能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购房款,而无权要求国家拆迁补偿。 补充如下:如果属于可以上市买卖的房屋,那么主要你们签订了买卖合同,并且已经实际上使用居住,也已经付完所有的房款,那么即使没有房产证,在拆迁补偿时你是可以取得补偿的。
  •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 国土资源部之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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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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