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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会判刑吗?判刑会多少年?

刑事案件
2019-11-06 21:35: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寻衅滋事法定刑五年以下,具体量刑要看具体案情。就怕被归入涉黑除涉恶性质的案件中。那样就麻烦了。
    追问:要是归入涉黑除恶了呢?不过他是初犯
    追问:要是归入涉黑除恶了呢?不过他是初犯
    解答:归入了也分好多种情况,以后罪名可能会变更,量刑也会跟着变。尽快委托律师辩护吧。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属于刑事犯罪,起刑点为5年。可致电详询。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若未成年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且屡教不改,则可能会判处刑罚。
  •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6)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7)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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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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