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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将一63岁女人撞伤,(胳膊骨裂)住院治疗,请问骑车人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
2019-02-05 21:09: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交警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如果当时没有及时报,可以事后补报,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论双方责任比例如何,只要能证明是对方撞的,对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被人撞伤后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从而使证据得以保存,而且在事后应当及时的进行其他有关手续的而办理,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撞伤,赔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项目和标准都是法定的(对此,你应有所掌握),但就具有交强险的事故赔偿而言,因为赔偿的义务主体是多方的,赔偿的顺序是可分的。交警机关在事故处理中的调解的权力,是应“全体当事人共同书面申请”才产生的,若有一方不申请,警察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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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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