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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们有一个13岁的儿子,还有一个6岁的儿子,小儿子是她出轨和情人怀上的,最后我们共同抚养了这个孩子,我和小儿子感情很好,也很爱她们母子,现在老婆又出轨带着小儿子走了,和她的情人在一起了,我该有啥权益

民事相关
2019-01-17 13:21: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可加微咨询
  •   首先,该案例中提到,离婚后“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那么,如果这种共同抚养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确定的,那么双方对孩子属于轮流抚养。可以不用给付对方抚养费用。  其次,如果这里提到的“共同抚养”,是双方在已经确定抚养权后,而采取的一种私人行为。那么,双方应该以法院的判决,或者双方的离婚协议为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规定,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
  • 离婚时儿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起诉离婚,同时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支付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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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