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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月初A公司负责人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们公司准备投标浙江一个项目,计划如果中标的话分包给我做一部分(去年有过这种形式的合作),然后把浙江那边的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给我了,几天后又把预算报价通过微信发给了我,咨询我的意见,我们一致认为价格偏高,应该适当下调一下。我看到招标文件明确写明是公开招标,想着自己能不能做这项目,挂靠一家单位,自己去投标,为避免尴尬,就征询了一下A公司的意见,他们没有反对,也没意见。于是我找到了B公司,以B公司的名义打电话给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联系人,通过电话报名了,报名后招标方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发给了我。投标需要50万的投标保证金,我转了15万到B公司股东个人的账户上然后他们公司替我垫付35万(我打了借条,写明是用于这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从B公司的基本户转到了业主方的账户。B公司把标书制作了一下,报价清单是我用的A公司的预算报价,仅仅是适当调低了一点价格,开标当天,招标单位发现我们报价清单相似,表格格式一样,出自同一系统软件,认定我们为串标,废除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说明几点:第一,我与A公司这边确实没有串标意图,他发过来的那份报价具体下浮多少,双方没有做任何商量交流。 第二,这之前我对这方面问题是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串标,也没有想要串标,只是因为想省下做预算的费用(自己不会做,需要找别人给做),所以才用了A公司给的预算表(现成的表格格式,只是把价格调到我们想报的价)。 我想知道我的保证金能要回来吗?(招标文件明确写明有串标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怎样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谢谢!

建筑工程
2018-08-28 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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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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