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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规要求建筑面积是60平米。目前医疗机构审批从市局下放到区卫计局。区卫计局审批要求设置规划要求要使用面积60平米。但没有区卫计局下发的文件,我的诊所审批5年前是市卫计局审批通过。设置要求建筑面积是67平米。可现在区卫计局按使用面积计算。就达不到要求。给我下发通知重新选止,不然就吊销医疗机构

损害赔偿
2018-08-29 19:3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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