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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人嫁到浙江富阳的,户口在2003年的时候就已经迁入富阳,在2014年离婚了,前夫是2016年去世的,我是2017年再婚的,户口一直在富阳没有动迁,现在前夫家拆迁,他们是按人头算的,拆迁办说我已经再婚了,不能享受富阳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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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8 04:01: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