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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怀孕五个月的孕妇,昨天晚上被打了,当时我就报警了,去医院住院保胎了,当时警察也来医院录口供了,打我的人电话号码也给了,可是警察到现在也不处理,也不打电话给打我的人,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08 04:54: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被打之后报了警,也做了伤情鉴定,待结论出来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侦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就触犯《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打架造成伤害,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经过法医鉴定得出的轻伤结论才是轻伤。构成轻伤就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就进行行政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