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人同居十多年了还有个11岁的孩子(他有老婆)现在他要分手,我该怎么办。和我在一起后到现在他事业有成我什么都没有,我该怎样争取自己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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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孩子未成年的有抚养费,同居的财产按证据来
追问:同居财产,是我们同居后他名下的财产吗,我又能争取到多少
解答:同居后你们两个人买的财产,哪个出钱就归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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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生的孩子是非法的,如果你们现在结婚了,之前的孩子入了户口也是在婚姻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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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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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四、以上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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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