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贷款5万,每月还1881.28,分54期,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36%,月贷款利率2%,月客户服务费1%,除本金外所需支付52589.12,含利息总额34392.73,服务费总额17196.39,这是属于高利贷吧?已还两期,如果不还XX能起诉成功么?法院受理的话我需要再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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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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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年利超过36%,就是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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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只会支持年息24%的民间借款。超过部分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若已支付超过24%但低于36%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其要回这一部分利息。36%以上部分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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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百分之二十四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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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年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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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