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求解惑
老一代人三兄弟张三、张四、张五,共同生活建立的农村宅基地房子,后来张三全家迁出成为工人拥有城镇户口且在外面买了房子,张四一直在农村,张五无后人
时间过去30多年,期间张三极少回来农村且张三已去只有张三妻子,之前一直是房产证的无法证明房子权属只是共同生活过,早几年土地确权,宅基地权属张四的子女,现在张三的子女回来争地产,请问张三及其子女是否有争议权限?
谢谢您,期盼您解困惑,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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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应当以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为准,所以权利人只有夫妻二人。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协议分割,可以有如下几种方式:1、双方都不要房子的,可以转让该房产后,双方均分卖房款(先扣除贷款);2、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的,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3、双方都要的,可以竞价,价高者得之,另一方得相应比例的房款。 母亲并非房屋所有人,不能参与房屋分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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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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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宅基地归属问题,原则讲村集体应该收回。一般情况下,会由村委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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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