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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融资融券帐户被强制平仓后倒欠证券公司的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8 19:54: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在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分支机构设立之日起或者变更相关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变更后的相关事项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的规定。
  •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  证券金融公司也称证券融资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在证券市场上专门从事证券融资业务的法人机构。 证券金融公司自股票市场或银行取得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提供给需要融资的投资人,并依规定将融资担保的股票提供给融券的投资人,作为投资者和证券公司间的媒介,促进了交易市场的活络,完善了整个金融制度。
      证券金融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把它视为商业银行看待。其主要业务是:
      1、为维持证券的市场价格而发放贷款,为证券承销业务向包销商贷放资金。
      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交易结算所需的资金或证券。
      3、通过证券抵押贷放资金或出借证券。
      4、通过包销商向公众投资者贷放认购所需的资金。
      5、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司债券交易。
      6、保管证券和接受证券寄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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