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签字,但法院还未下达调解书签收,调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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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调解书的内容是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则生效后即为离婚状态。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离婚当事人无须再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直接凭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原先的婚姻关系已经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身份关系。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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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决定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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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字后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双方都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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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