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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跟我结婚之前,找到他亲戚想买亲戚名下的一套经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要满5年才可过户,所以这个房子当时还无法办理过户,他们之间只是签了一个手写的协议,当时钱款就是一次性交付给他亲戚的,都是我老公和他父母出的钱,我没有出过一分钱。然后满5年后也就是跟我结婚之后这个房子才办理过户,过户的时候我老公一起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房子的不动产证上的权利人名字是我跟我老公两个人的名字,共有情况是共同共有。那么请问以后万一我跟老公离婚了,这个房子有我的份吗?这是否是我老公给我的赠与?要是赠与,我能有办法举证吗,我怕要离婚的时候关于赠与这个事会说不清楚?

民事相关
2018-10-12 16:21: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证上已经加上你的名字了,写的共同共有。那说明房产是你和你老公共同共有,赠与已经成立。
  • 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 别人赠与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要看办理赠与时候,是否注明,是赠与你个人的财产,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这房子属于你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住房归你一人所有,
    如果没有注明是赠与你个人,就属于你婚后取得财产,算共有财产,离异,你配偶有权利分割一半。
  • 子女按照合法程序继承父母的房产,也可以看作是父母将房子送给子女。具体操作流程为:
    1、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接下来,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合法的继承人存在,申请继承房产的继承人还需要取得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同意书才可登记办理房产过户。
  • 您好,如果离婚协商不成您可以拿出房产证明证明您的权益,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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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