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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营运车辆被人追尾了,修了两天,对方不肯赔偿营运损失,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需要什么流程,我是外地人,在杭州的所有证件齐全

交通事故
2019-05-15 23:59: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后,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被追尾后车申请赔偿:作为事故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责任方提出车辆误工费索赔的,但是必须能够提供车辆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证明。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的索赔主体是受害人。因此, 误工费的索赔主体只能是受害人。而误工费是针对受害人正常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赔偿,即主要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正常收入因交通事故受到影响,即可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1,误工费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尚未退休的人员,判断误工费不能仅仅从受害者的身份出发考虑,而是 应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的减少来确定是否存在误工费。
    2,其次,受害人的亲属由于护理受害人而遭受的误工损失,属于护理费范畴,可以通过 索赔护理费获得,不能将受害人的亲属误工损失计算入误工费一项,否则将属于重复主张。
    3,再者,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将不再产生误工费。但是其近亲属由于办理丧 葬费等事宜可能会存在误工损失,此损失应归类为丧葬费一项中,通过索赔丧葬费来主张。 在一些地区明确规定,同时,处理丧葬费的亲属人数原则不超过3人,超过的按3人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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