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的老公是在两年前来到外地的,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工地上上班,我们都是做着又苦又累的活,最近我们的老板还拖欠我们的工资,我们不想在这儿干了,并且要他给我们一定的赔偿,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最新劳动法赔偿有什么变化?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8-24 17:37: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工资赔偿如下: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你好,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赔偿补偿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可以当面咨询律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首先需要确定你们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才能说赔偿,其次工资拖欠可以找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帮你们索要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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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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