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早晨我爸骑电瓶车经过十字路口时,一位72岁的老人家推着自行车走斑马线,由于我爸闯红灯,没有注意老人,结结果电瓶车撞到了老人家推着的自行车前轮,老人家也被惯性给带倒了,然后就拨打了120急救和122交警电话,送到医院后,检查到老人家头部头皮有擦伤,缝了3针,腹部肋骨有一根错位,其他没有身体不适的,然后老人家也不想让家里人来,就说私下解决,老人家人也挺好的,最终商议的结果是赔偿2600元,然后也私下写了承诺书,表示收到款后,今后有什么问题也不需要我们负责,后面就从医院出来了,到了交警大队事故科做了登记,交警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表示是我爸负全部责任,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用简易程序处理,一次性赔偿当事人2600元,此事故一次性解决,今后无遗留问题。 最终双方都在上面签字按手印了。 我想咨询的是:现在双方在交警事故科签署了协调书以后,假如这位老爷子后面出现些什么问题找到我们怎么办? 因为我担心老爷子身体不好,随时出现些突发状况,就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

交通事故
2019-02-03 14:3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议签署好就行。
  •   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再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在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处理程序的
  •   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一、交通事故在交警队怎么快速处理  1、只要是车辆碰撞,只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追尾、轻微的剐蹭和相撞,一方付全部责任的,且付责任的一方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和责任的。  2、双方可以签署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快速的把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处理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到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也承认的,如果当时没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双方可以手写一个,写清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的车牌号、事故的原因、双方司机的姓名、以及驾驶证号等信息,双方分清是那方付全责,并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可以等警察来,或是到交通队索要事故书,然后在重新填写,以备走保险的时候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