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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做熟食零售,我想办理抵押贷款,但我的营业执照是16年2月开户的到现在也没换领新证,而且名称这项是空白,银行那边要开个公户,所以要我去加个名称,想问一下我这个情况可以去工商局申请个名称吗?那边能给你办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19-02-27 22:42: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金融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适用民间借贷的规则,民间借贷要遵守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
    (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 营业执照是企业贷款必须要提供的资料,但是并不能抵押贷款。这是因为,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具备变现的价值,以及能够办理抵押登记。而营业执照,并不具备这些能力,所以并不能作为企业贷款的抵押物。

    企业贷款,不管是向银行还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各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宜信普惠信息公司、亚联财小贷公司、恒昌惠诚信息公司等,都会被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这是因为,营业执照之于企业,好比身份证之于个人。但是仅有营业执照还是贷不出款来的,不管是银行,还是民间的贷款机构,在放款前都要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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