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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楼上有XX机房噪音很大,可以起诉XX公司搬迁吗

刑事行政
2019-01-21 06:14: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其标准在白天是60分贝、夜间是50分贝。而《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测量方法》规定,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音标准要比所在区域低10分贝。 大于60分贝属于噪音 基本概念:分贝,分贝是声压级的大小单位(符号:db),声音压力每增加一倍,声压量级增加6分贝。1分贝是人类耳朵刚刚能听到的声音,20分贝以下的声音,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它是安静的,当然,一般来说15分贝以下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它属于"死寂"的了。20-40分贝大约是情侣耳边的喃喃细语。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60分贝以上就属于吵闹范围了,70分贝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类就得暂时性失聪(致聋)。其中汽车噪音介乎80-100分贝,以一辆汽车发出90分贝的噪音为例,在一百米处,仍然可以听到81分贝的噪音(以上标准会因环境的差异有所不同,并非绝对值)。 什么叫噪音呢?简单点说,不规律的声音我们就可以理解其为噪音。城市噪音的来源主要有几种,一种是建筑噪音,这种噪音是阶段性的。另一种是交通噪音,这种噪音的影响持续较长。第三种噪音是我们生活噪音,例如娱乐场所的噪音、打麻将声、音乐电视等。 在这几种噪音中,最难对付的是汽车噪音,采取了对付汽车噪音,理论上就可以同时解决生活噪音问题,当然,低强度的建筑噪音也是可以解决的。但是对于打桩所发出的声音,我只能说,目前是很难对付的,除了他们在限制时间内停工外,我们总不能把自己家装修成试音室的隔音标准。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构成了侵权,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国家环保部首次公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 所以,首先,你可以找专门的考核注册的专业工程师来人工评判,或者通过类似于陪审团的方式来评判是否在夜间卧室超过了30分贝。然后可以据此向社区要求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