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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高速公路出现事故,与停在应急车道一辆面包车追尾,我们侧翻,我们车上有货主,造成两死五轻伤,其中两位货主轻伤,责任认定我们主责,如果我们交不起赔偿金,可能会判几年?货主有无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2-05 00:05: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后方司机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和雇主承担。详情可与我联系。
  • 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判刑的
  •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未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赔偿责任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承担,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三:
    A、《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B、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C、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者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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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