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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在物业签了和租合同,同时甲和乙也签了分租协议,注明乙缴纳总面积的九分之四,没注明面积,其实他用了42平米,交了60平米钱,甲又和我签了合伙合同,注明风险共担,现在甲和丙签了转让合同,甲当丙面要我代她签合同,转让合同上注明总面积为136平米,是甲和乙的总面积,乙现在说交了九分之四的钱就要用九分之四的面积,不要丙用他多交的面积,说那是他的,乙也占用了,丙上诉合同无效,甲提出我和她合伙分险共担,合同是我代签,要我也负责,我有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8-09-11 15:21: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具体到民间借贷行为中,一般来说,民间借贷合同被确定无效后,也应遵守这一总的指导原则,本金的返还没有争议。
  • 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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