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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方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呢?

婚姻家庭
2019-01-18 10:40: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广州的十五天陪产假。福利等等不受影响。 依据是广东的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没有法规的规定。
  •   社保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以及有省以及政府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等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是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而生效的,而《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部门的规章制度中的一种,是由国务院总理签字而生效的;
      二、一般从法律的效力来说,国家层面的法律的效力是高于部门规章制度的;?
  •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各地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

    根据《婚姻法》及《计生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都应该有男同志的陪产假的。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个月的“产假”,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妻子如果24周岁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结婚或者此前从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产假”。

    辽宁:职工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黑龙江:规定丈夫护理产妇的假期为5至10天。

    河南:规定丈夫“陪月子”可享受1个月护理假。

    云南省、山东省给予男方的护理假为7天,陕西省10天。
  •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如果职工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另一种是实行了生育保险统筹,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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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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