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7月31号辞职,也就是辞职当天走人的,请问我8月份没在原来公司上班,但是8月份发7月工资时,把8月份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扣在我7月工资里,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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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处理不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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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以及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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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2、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跟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无关,那是单位的事。 3、补齐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 4、如果自己离职则不能取得补偿。如想取得补偿金,可以单位不购买社保、不足额发放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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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重要性: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社保比无社保能享受更多的福利优惠,养老保险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需要一直缴纳,可以再看病或住院时予以报销;失业保险是需要缴纳1年以上后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在受到工伤时予以报销;生育险是生孩子时的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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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