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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期限变更、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原来的公司债权债务应不应该由新公司承担?

债权债务
2019-03-16 09:5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手续了,,,
  •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伤认定也不需要重新来过,只要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变更信息就可以了;
    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之后,可能会涉及到执行方面的问题,这个执行程序,具体要看法院的执行局怎么执行,建议具体咨询法律执行局;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