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厂做了3个月,没过试用期,我是5月25日进的,我8月13号写的辞工单,写的离职日是8月21号,我交给组长 ,也看到他批了,今天是最后1天,但是办理离职手续是在23号,今天我请假他没批,说我不去就是矿工,我想问下,我是不是做了今天,明天就可以不用再去了,等到23号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吗今天 20 21 22 这3天我如果没去23号才能办理离职算不算自离,我辞的是21号,没办理离职手续前,他还能要求我继续上班吗、我的工资可以拿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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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同意你离职就应借钱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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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劳动者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劳动者在其企业的上下班的打卡记录、工作证等;
4、录音、录像、照片:劳动者在上下班时的录音录像,或者其他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录。
(二)关于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后等到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结果决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关于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一般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从而免除律师费,法院诉讼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交、减交或缓交。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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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的话,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但不建议办理,建议所有的工伤赔偿处理完结之后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以免在后期办理赔偿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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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